2021年12月29日上午,《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能力培训与评价》团体标准制定第三次专家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主办,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为支持单位。
本次会议采用“学术+实践”的融合研讨模式,邀请到标准编制专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关的多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的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家庭教育服务行业的63名从业代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与会专家和各界代表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性质与内容、从业者能力与素养等问题展开多方讨论,丰富了《标准》内涵,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广泛性和实用性。
《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能力培训与评价》团体标准讨论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重要依据和基本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融合多学科内容,并兼顾知识和技能的平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 黄百炼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专家有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黄百炼,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赵跃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许玉乾,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原副理事长赵志洁,国家开放大学培训学院院长汪启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管部副主任洪明,中国心理学会理事、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雷雳,国家卫健委《青春期健康》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徐海洋,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潘四发,主办方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院长王浩、常务副院长刘思、执行院长朱丽红,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原副主任、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杜昇,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副院长赵明慧,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课程开发中心主任、标准制定编写组执笔人傅煜。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赵跃进
会议上,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赵跃进副秘书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潘四发主任分别就标准制定工作的引领性、重要性、规范性、流程性进行说明。赵副秘书长表示,感谢各位专家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代表共同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机遇,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定位和应遵循的原则。此次标准的制定工作为促进法的实施做出了实际的贡献。标准的制定是有规则的,有方法的,希望大家携手尽快形成团体标准,努力形成行业标准。潘主任表示,社会对标准越发重视。国家重新修订标准化法后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按照标准法的规定和工作程序,做好标准编制工作。
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刘思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原副理事长赵志洁从学校教育、师资能力、家校社协同工作与教师关怀等方面阐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标准工作的必要性。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思对与会领导、专家、代表表示欢迎与感谢,并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能力培训与评价》团体标准讨论稿起草的背景进行了介绍。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许玉乾
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标准制定专家组组长、审阅人许玉乾教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体现出国家、政府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家庭教育是门科学,是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门的标准。《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指导从业者要规范工作,参加专业培训。希望各位从业人员加入标准的制定工作,重视专业,重视标准。
接下来,专家、学者和与会代表就家庭教育工作的内涵、对学习者的基本要求、知识内容的安排、学科与技能的平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而激烈的研讨与交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管部副主任 洪明
最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管部洪明副主任、国家开放大学培训学院汪启富院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原副主任杜昇,以及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家庭教育服务行业从业代表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讨论稿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研讨会现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赵跃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黄百炼、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许玉乾分别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专家和顾问颁发了聘书。
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北京融合教育科技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发起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能力培训与评价》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旨在贯彻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从业者的能力、规范培训行为、建立标准科学的课程体系,推动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标准讨论稿从三个级别(一、二、三级)、三个方向(专业道德与价值、专业知识与理解、专业技能与实践)对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的人员提供统一的标准与要求,并形成标准配套的课程内容与教材。为更好更快推进标准的编制工作,充分吸收借鉴来自学术、行业、政府、市场等多方面发展经验,现面向全国征集参编单位及参编个人。